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 身心健康,品行良好;4.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5. 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的学历认证;6.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7. 至少一学期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辅导员或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注:主要学生干部指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主席团成员,校(院)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的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8. 不属于以下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