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奋踏实。
3. 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5.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10日后出生)。
6. 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须在2025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7. 不得为以下情形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师德失范受到过处分的人员;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学院科研助理岗聘用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校政发[2024]87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