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5. 面向社会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其中包含有博士后经历者),并完全符合《广安理工学院筹建处2025年6月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6. 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 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尚处于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福利待遇:
1. 对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受聘专任教师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全职在校、在岗工作应履行至少8年基本服务期,基本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转聘岗位系列。
2. 根据招聘工作人员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