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取心强,无不良记录,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招聘启事发布之日)。
3. 具有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新进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4. 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环境分析化学、聚集诱导发光材料的合成与应用相关研究经验者优先。
5. 承担中心科研任务,完成岗位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积极申请科研奖励、发明专利等。
6. 积极参与校、中心两级公共事务。
7.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福利待遇:
1.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