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术严谨,作风正派,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即将于本学年度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学校学科专业重点发展方向相同或相近,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相关教科研成果。
福利待遇:
1. 全职研究人员:申请者为校外人员,完成规定工作量年薪35 - 40万元人民币;申请者为校内人员,完成规定工作量享受每年5 - 6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全职进站的校外博士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全职进站的校内博士,在站工作期间学校不考核原岗位基本工作量,享受在站工作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