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条件。
4.专业要求:专业要求美术学、设计学。
业绩要求:
1.近五年独撰或第一作者发表D类以上论文1篇。
2.省级以上的专业展览作品2件以上。
3.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须同时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研项目。
其他要求:
1.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
福利待遇:
1.博士正高且为博士生导师:
(1)住房补贴:工科及艺术类70万元;理(医)科56万元;文科56万元。
(2)租房补贴:2万元/年,享受两年。
(3)科研启动费:工科及艺术类40万元;理(医)科30万元;文科20万元。
(4)津贴:每月1500元。
2.博士正高:
(1)住房补贴:工科及艺术类60万元;理(医)科46万元;文科46万元。
(2)租房补贴:2万元/年,享受两年。
(3)科研启动费:工科及艺术类30万元;理(医)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4)津贴:每月1500元。
3.博士副高博士后:
(1)住房补贴:工科及艺术类40万元;理(医)科35万元;文科35万元。
(2)租房补贴:2万元/年,享受两年。
(3)科研启动费:工科及艺术类15万元;理(医)科12万元;文科10万元。
(4)津贴:每月1000元。
4.博士:
(1)住房补贴:工科及艺术类35万元;理(医)科30万元;文科30万元。
(2)租房补贴:2万元/年,享受两年。
(3)科研启动费:工科及艺术类10万元;理(医)科8万元;文科6万元。
(4)津贴: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