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需政治素养、文化素质。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热爱高教事业,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学术能力和专业技能。
5.专业要求:生理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专业方向。
引进待遇:
1.对具有省级以上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海外特殊人才等,按“一人一议”方式执行。
2.青年博士人才:
(1)基础安家费:40万元。
(2)奖励安家费:建设高校:5万元;建设学科:3万元;博士期间突出业绩:2-5万元。
(3)科研启动费:理工类:10万元;文史类:5万元。
(4)博士津贴:一般:1.2万元;合格:3.6万元;优秀:4.8万元。
(5)博士夫妻:提供学校过渡住房一套。
(6)配偶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7)子女入学: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