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有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和优秀的研究成果;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 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福利待遇:
1. 全职在站人员年薪标准为税前月薪1.5—3万元,具体协商(根据专业及课题分三档:1.5万元/月、2万元/月、3万元/月)。
2. 兼职在站根据课题、在岗时间等确定,具体协商。
3. 对在项目研究中取得专利,并获得相应科研成果转化效益等情况,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4. 享受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可承担,具体可面议。
5. 建站资助:对国家、省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10万元的建站资助。
6. 项目资助:对到威海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开展项目科研的博士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项目资助。
7. 配套奖励资助:在站(基地)博士后经设站单位申报获得国家、山东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后,由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其中配套奖励的15%作为科技奖金给予合作导师、博士后。
8. 生活补贴:对在威海市外引进的博士后,享受全职在威海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
9. 购房补贴:博士后出站留威海工作,购买首套住房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10. 职称评审“直通车”:在站博士后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符合条件的留(来)威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可按照省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规定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11. 同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级资助项目,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博士后资助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博士(后)生活补助”“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