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毕业博士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确保在进站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 须全脱产在本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4. 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英文阅读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福利待遇:
1. 在本工作站工作期间,综合年薪税前约3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深圳市政府补贴18万元/年,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具体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 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研究条件,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潜心研究,鼎力创新,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多出成果;
3. 进站后按深圳市有关规定落户深圳,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4. 可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3万元;
5. 出站后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出站博士后科研投入或创新创业前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