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已取得上述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2.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在站期间能独立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福利待遇等参照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在职同等人员,或按协议执行。为博士后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及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2. 科研项目资助:市财政一次性资助每名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3. 生活补贴:市财政资助每名博士后每年18万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4. 安家费:博士后人员出站后1年内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市财政予以30万元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