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 40 周岁);
3. 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 3 年以第一作者(物理位置第一)或通讯作者在 SCI 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 1 篇影响因子 3.0 以上的科研论著,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福利待遇
1. 协议年薪(统招):基础年薪 30 - 35 万元,最高可达 60 万元(不含科研奖励),包含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
2. 生活保障:提供公寓或住房补贴。
3. 工会福利:统招博士后享受我院职工工会福利。
4. 科研经费:为博士后提供 10 ~ 2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5. 科研奖励: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项目及产生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职工同等科研奖励。
6. 出站奖励:按期通过出站考核,给予博士后一次性发放奖励 2 万元;按期出站考核优秀者(不超过年度出站考核的 30% ),给予博士后一次性发放奖励 3 万元。
7. 择优留院:德才突出、业绩优异的统招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根据医院岗位需要和博士后人员意愿,双向选择,可优先考虑其留院工作。
8. 申报项目: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