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满足国家博士后招收条件要求,业绩满足下面条件之一:(1)在SCI期刊上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水平经专家组考核通过;(2)对暂无论文产出,经专家组考核认为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3)曾主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一次性到账金额40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转化一次性到账金额20万元以上,学术水平经专家组考核通过。
2. 具有生物学或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和生物信息学等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享受生活补贴每年35 - 45万元(税前,含上级部门拨款),住房补贴每月2000元,“五险一金”按讲师标准(若博士后自身职称高于讲师,标准就高),最多享受3年。
2. 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 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参与相关职称评审;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 其子女可选择在我校幼儿园、附小入托、入学。
5. 支持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
6. 综合博士后进站前业绩和在站期间业绩,优秀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按照人才引进流程,教学、科研水平经二级单位考核通过后拟优先留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