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有工作经验优先;
2. 相关领域方向的优秀青年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
3. 有独立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4. 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
5.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6.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福利待遇:
根据应聘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科技岗的岗位级别(高级、中级、初级)以及科技支撑岗(中级、初级),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聘为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待遇按照力学所有关规定执行。
1. 人才引进(中国科学院学术/技术骨干,力学所所级人才计划) 按力学所相关人事招聘制度执行,针对特别优秀的杰出人才具体待遇一事一议,不设上限,协助申请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和力学所相关人才项目,如“力英”、“力智”、“力星”等各类人才计划。
2. 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力学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岗位待遇:基本年薪20 - 50万,针对特别优秀的人才,上不封顶;提供流动公寓或住房补贴;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2 - 3年合同期满,可申请力学所事业编制岗位或中国科学院有关人才项目。
3. 普通科技岗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具有不少于两年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满足条件的博士学位竞聘者建议申报力学研究所特别研究助理。
4. 支撑岗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应具有研究生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