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身体健康条件。
5.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6.特殊需求人才可一事一议。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8.专业要求: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海岸带综合管理、海洋物理、海洋科学、生态学、生物学、微生物学、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水产、自然地理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均可申请,有珊瑚研究背景优先考虑。
9.学历或职称要求:博士研究生,职称不限。
相关待遇:
1.符合政策的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可申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具体以自治区相关政策为准),享受自治区相关事业单位待遇。
2.符合政策者可申请广西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经费(个人生活补贴10万,科研经费30万,具体以自治区相关政策为准)。
3.博士安家费25万元。
4.根据工作业绩享受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5.符合条件规定的人员,可安排购买我院及区直机关政策性住房(具体以自治区相关政策为准)。
6.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7.职称晋升渠道通畅,发展前景广阔,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具体以自治区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