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1.负责制定本地区免费抗结核药品需求计划,规范患者用药、治疗、转诊管理工作,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负责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2.负麦相关领域信息和大数据汇总、研究、报告等工作。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医学门类;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博士研究生;
应聘人员应为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取得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工作期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引进。
7.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具体引进岗位规定的不得应聘的情形。
人才待遇:
1.身份待遇: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待遇:依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
3.安家补贴:浑南区给予引进人才安家补贴10万元,5年内分3次发放。
4.生活补贴:符合《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相应条件的,享受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5.住房保障
(1)购房补贴:符合《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7万元。
(2)租房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浑南区高品质人才公寓1套,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我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政策的,可免费申请浑南区人才公寓居住,使用期限为10年。
6.职业发展: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转正定级为普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等级,并列为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调入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任职。引进人才在浑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7.其他服务
(1)子女就学: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避开学位紧张学校,就近统筹安排。
(2)配偶安置:其配偶有到浑南工作意愿的,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可优先对应安置;其他情况的,可优先推荐到区内重点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