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户籍不限。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符合引才政策要求。
9.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12月31日前。
10.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1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12.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1月1日。比如35周岁专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
13.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确定考核对象名单或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14.科研能力突出者、有三乙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校级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有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15.副高45周岁以下,正高50周岁以下;引进优秀、急特需、紧缺人才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可适当放宽。
16.副高及以上,本硕连读或具有博士学历,有较强科研能力,内镜治疗方向。
17.内科学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