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学科: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学科:电气工程、能源动力、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数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岗位条件:
1.爱国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学校师资和学科建设所需的专业基础、研究方向和研究能力。
2.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或即将获得(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师资博士后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2 周岁,申请其他博士后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 35 周岁。
3.申请师资博士后的原则上近 5 年内应以第一作者(限排名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博士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排名第一)发表SCI/SSCI期刊论文或EI收录中文期刊论文及以上层次论文 2 篇。取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申请全职博士后的可适当放宽。
4.符合学校制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人才待遇:
1.实行“学校基础年薪+学院及合作导师配套”政策。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 20 万元/年基础年薪(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下同),为全职博士后提供18 万元/年基础年薪;学院为博士后配套资助15万元/年项目经费;合作导师为博士后配套资助的具体金额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具体协商决定。
2.在校取得的成果可享受学校的教学科研奖励。
3.学校为外籍、港澳台籍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4.享受本校职工同等的过渡性住房保障和福利待遇。
5.协助子女入学。
6.支持优秀博士后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