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2. 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进京落户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需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5. 应届毕业生需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不能有补考记录,否则不予接收。
6. 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7. 符合回避原则,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欢迎广大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应聘。
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10. 博士研究生优先。
11. 应届毕业生或北京户籍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限35周岁以下)。
12.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证书优先。
福利待遇:
1. 落户指标。
2. 丰厚的薪酬待遇。
3. 伙食补助。
4. 五险两金。
5. 带薪年休假。
6. 年度体检。
7. 工会福利。
8. 住房补贴。
9. 公寓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