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身心健康;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能够全职、稳定工作不少于2年;
3.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需持研究生院或相关单位开具的通过答辩证明);
4. 为人正直、踏实,富有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动手能力,能独立开展科研项目,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5. 具有纳米药物代谢、纳米毒理、药理作用机制等研究背景者优先。
福利待遇:
1. 综合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周转房、安排子女入学;
2. 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工作平台及海外学术交流机会,支持与协助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基金及其他项目;
3. 在站期间科研成果突出,出站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博士后,出站后优先选聘入职本校相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