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学校现有一个校区,占地1748亩,建筑面积 67.5 万平方米。2024 年学校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加强建设单位,在办学层次上再次实现历史性跨越。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现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自动化专业是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和湖北省战略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学院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计算机网络》1门,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4门、开放在线课程6门。
岗位需求:
因发展需要,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任教师。引进对象为已取得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或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海外博士研究生须为2025年QS世界排名前15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
岗位描述:
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岗位所需的一级学科及代码(包含一级学科下设的所有专业):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3交通运输工程, 0835软件工程, 0839网络空间安全, 0854电子信息, 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
待遇标准:
学校对引进的博士专任教师提供最高130万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A类博士可以解决配偶(需有本科学历学位)工作;35岁以下B类博士可以解决配偶(需有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所有引进博士均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和提供过渡性住房,此外还可以享受孝感市人才购房和租赁房优惠政策。待遇标准具体细则如下:
学校根据引进博士前期已获得的奖项、主持的项目或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对其科研、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审核,确定学术水平类别,给予相应待遇,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A类理工博士:90万安家费(60万基础安家费+30万激励性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经费;
2.B类理工博士:60万安家费(40万基础安家费+20万激励性安家费)、15万科研启动经费;
3.其他类理工博士:35万安家费(25万基础安家费+10万激励性安家费)、10万科研启动经费。
面向以上所有引进博士专任教师,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发工资。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入职三年内:A类博士享受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基础性绩效待遇,B类博士享受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基础性绩效待遇。此外,享受7200一年的人才津贴。
相关说明:
1.引进A、B类下列学科的工学学位博士,激励性安家费增加10万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2.引进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A类博士基础性安家费增加10万元。
3.新引进博士入职后三年内,按要求完成下列任务,发放激励性安家费,三年内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该项待遇。
A类博士完成下列①②③④任务的第1项;B类博士完成下列①②③④任务中第①项或②③④中任意2项;其他类博士完成下列①②③④任务中任意1项。
①主持获批国家基金项目1项(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艺术科学基金)。
②主持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专项研究项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理工类博士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人文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
③理工类博士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人文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④主持科研项目人文类博士累计到账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理工类博士累计到账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
完成上述任务取得的成果中的论文须以本人第一(共同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湖北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第②③中的论文不重复计算。完成上述任务取得的成果可同时用于激励性安家费的成果核定和校内科研绩效奖励申报,但相关成果在其他人才类项目任务核定时不重复计算。
4.引进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当年孝感市人才购房和租赁房优惠政策,以孝感市当年关于人才购买住房和租房相关政策为准。
5.博士学术水平达到A类标准且其配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或博士学术水平达到B类标准且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配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引进博士当年,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其配偶工作。符合上述条件,需学校安置配偶的,基础性安家费减少10万元。配偶安置政策仅适用于引进当年。
6.基础性安家费分5年按月平均随工资发放,科研启动经费在服务期内按学校规定据实报销,工资待遇和人才津贴按月发放。
附录:2025年引进人才学术水平分类认定标准一览
1.A类理工博士:
(1)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科研项目1项,并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奖励均须为政府颁发。
2.B类理工博士:
(1)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奖励均须为政府颁发。
3.其他类理工博士:
(1)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A、B类博士满足对应类别成果(1)(2)(3)中的任意一项,其他类博士满足对应类别成果(1)(2)中的任意一项,即为达到学术水平分类要求。认定A类、B类、其他类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奖项和项目等须为近五年以来取得的业绩,业绩与拟聘岗位专业需求一致或相关,论文必须为本人第一作者(共同作者第一),SCI期刊分区按引进当年最新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认定。国家级科研项目是指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是指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批准的纵向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