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3. 具有良好的基本实验技能,和英文阅读、写作、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负责课题方向完成研究工作;
4. 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管理规定;
5. 具有肿瘤,医工交叉,组织工程,药物化学等背景申请者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在站期间享受各类保险、公费医疗等职工待遇和工会会员福利。
2. “博新”博士后税前年收入约41万元(含单位公积金);博雅博士后税前年收入约30万元(含单位公积金);国家资助B档博士后税前收入约28万元(含单位公积金);普通全职博士后税前年收入约21万元(含单位公积金)。在站满一年工作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博士后可享受博士后年终绩效。在站第3年的基本年薪提高2万元。合作导师为优秀博士后发放项目酬金。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 博士后按照进站入职时间可排队申请博士后公寓,租住公寓者按照市场价缴纳房租。按照博士后类型享有不同的优先分配权。
4. 鼓励博士后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研究经费或奖励经费。如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和医学部博雅博士后等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5. 非京籍博士后可将户口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集体户。博士后出站满足落户条件的,其配偶、子女户口可以随迁。
6. 符合属地子女入园、入学政策的博士后,凭全国博管办介绍信可以办理子女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