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承担学校物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物理课程建设与教学、实验项目设计与实验教学等。
研究生专业要求:
物理学、力学、光学工程、光电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其它条件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独立承担专项工作的能力;
2.有物理类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岗位和条件:
1.正高级岗位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5月以后出生)。
2.副高级岗位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以后出生)。
3.中级岗位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以后出生)。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