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以放宽至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2.学术科研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的。
(2)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的。
(3)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
聘期待遇:
1.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
2.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按在职职工管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在站期间可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承担院级自主课题、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的机会。
3.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等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