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层次:
1.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具有很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和青年人才;海内外一流大学著名教授。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本领域先进水平能力的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等;在海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拔尖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第四层次:骨干人才:
科研能力突出,创新发展潜力较大,工作基础扎实,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青年学者。教授、副教授年龄一般分别不超过50、45周岁。
(1)A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学术表现优秀。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
(2)B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青年学者。或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5.第五层次: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后;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1)A类: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具有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
(2)B类: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一般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或有重要社会服务经历,具有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
(3)C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
学科专业:
护理教育、健康管理、慢性病护理、重症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口腔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循证护理、康复护理、护理信息与人工智能等护理相关研究方向。
人才待遇:
1.第一层次人才:
(1)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待遇面议,一人一议。
(2)职称: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4)配偶及子女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5)工作环境: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6)保险:学校缴纳五险二金。
(7)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8)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暑假。
(9)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10)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
2.第二层次人才:
(1)年薪:120-180万元。
(2)安家费:200-300万元。
(3)科研经费:待遇面议。
(4)职称: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6)配偶及子女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7)工作环境: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8)保险:学校缴纳五险二金。
(9)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10)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暑假。
(11)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12)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
3.第三层次人才:
(1)年薪:50-70万元。
(2)安家费:120万元。
(3)科研经费:待遇面议。
(4)职称: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三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6)配偶及子女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7)工作环境: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8)保险:学校缴纳五险二金。
(9)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10)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暑假。
(11)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12)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
4.第四层次人才:
(1)年薪:A类:40-50万元;B类:35-40万元。
(2)安家费:A类:100万元;B类:90万元。
(3)科研经费:理工科A类:20万元;B类:20万元。人文社科:A类:10万元;B类:10万元。
(4)职称: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原有职称或业绩、能力和水品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6)配偶及子女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7)工作环境: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8)保险:学校缴纳五险二金。
(9)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10)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暑假。
(11)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12)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
5.第五层次人才:
(1)年薪:A类:35万元;B类:万元;C类:25万元。
(2)安家费:A类:80万元;B类:70万元;C类:60万元。
(3)科研经费:理工科A类:10万元;B类:10万元;C类:10万元。人文社科:A类:5万元;B类:5万元;C类:5万元。
(4)职称: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副教授;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发展平台: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结合人才专业背景可成立相应的研究院,或直聘为二级学院学术管理人员;依托与淄博市合作的高层次医药类人才“共引共用”计划,医学类博士可在淄博市合作引进医院中设置岗位,实行“一人双岗”。
(6)配偶及子女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7)工作环境: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研究方向配备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做好设备购进、人员设置、研究团队薪酬的相关工作。
(8)保险:学校缴纳五险二金。
(9)学校提供午餐补助。
(10)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寒暑假。
(11)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培训平台。
(12)生日及重要节日发放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