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类型:
1.高层次人才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受聘“中吴菁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分为院士、中吴学者、中吴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教授五个层次。
基本条件分别为:
(1)院士。
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外籍院士。
(2)中吴学者
• A类
教育部“**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计划”入选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或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等。原则上50周岁以下。
• B类
国家“**计划”入选者(创新类);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终身)教授或相当职位,或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等。原则上50周岁以下。
(3)中吴特聘教授
• A类
国家“青年**计划”入选者、教育部“**学者”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等;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教授(终身)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或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等。原则上45周岁以下。
• B类
中科院**计划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及同层次水平的人才等;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或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等。原则上40周岁以下。
• C类
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获得者、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或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或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论文,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或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等。原则上35周岁以下。
• D类
海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或国家**计划(企业类)人选。每年来校工作2-3个月。
(4)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青年项目除外),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两条:
• 近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 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近5年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 主持获批国家级专业或课程建设项目;
• 近5年聚焦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且转化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近5年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获省部级主要领导正面批示1件以上;
(5)教授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青年项目除外)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资助项目;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两条:
• 近5年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全国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
• 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及以上或重点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及以上;
• 主持完成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或主持获批省级以上专业或课程建设项目;
• 近5年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的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且转化金额不低于25万元;
• 或近5年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获市级主要领导正面批示1件及以上。
2.优秀青年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成果达到当年度优秀青年博士评价标准。优秀青年博士具体分为A、B、C、D、E等类别,相关评价标准根据学科类别拟定,动态调整。
3.高技能人才
(1)第一层次:获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省“大工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第二层次:获全国技术能手、省“工匠”、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第三层次: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的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有5个以上大型项目实施经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4.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的学科领域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布局规划需要,成员组成一般为6人左右。
(2)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是知名学者(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
(3)创新团队成员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与团队领军人才学科关系密切,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
引进待遇:
学校遵循“按需引进、分类支持”原则,结合学科建设需求、人才层次及实际贡献,为各类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待遇。具体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1.高层次人才
(1)中吴菁才:院士、中吴学者、中吴特聘教授等顶尖人才,学校将提供全面支持方案,包括科研平台建设、团队组建及生活保障,具体待遇面议。
(2)学科带头人及教授: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个人业绩,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团队支持及生活配套保障。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授予中吴菁才称号,具体待遇可一事一议,学校协助高层次人才解决配偶工作协调及子女入学事宜。
2.优秀青年博士
根据学科紧缺程度及个人学术潜力,提供科研启动支持、职业发展通道及过渡性住房补贴,具体标准按《江苏理工学院引进人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属于省级重点(培育)建设学科、校定紧缺学科引进的A类博士,入职后可直聘副教授岗位,聘期三年。聘期内不受资历限制,根据业绩及外校同行专家鉴定结果综合评审,优先评聘省人社厅备案的副教授职务。
3.高技能人才
结合技能水平及行业影响力,提供实践平台搭建、技术转化支持及职业发展资源。
4.创新团队
团队引进实行“团队+平台”协同支持模式,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待遇根据整体规划及贡献度统筹安排。
专业要求:
1.翻译,日语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