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开展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等。
2. 具备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身心健康。
3. 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历史学、医学护理类、艺术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硕士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具备同等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6.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福利待遇:
1. 薪资根据学历、职称、个人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等综合评定,具体面议。
2. 提供五险一金(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予缴纳)/绩效奖金/交通补贴/用餐补贴/提供住宿/免费班车/工会福利(生日、节日福利等)/周末双休/带薪寒暑假等。
3. 学校享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提供外出学习机会,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