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全面主持外国语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准确把握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工作发展方向。
3. 负责学院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负责学术梯队建设,选拔和培养学术带头人。
4. 负责推动学院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推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和应用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5. 负责推动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学院的学术影响力、知名度与美誉度。
6.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组织领导能力强,具有教学组织、科研团队组织、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对外开拓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领导能力,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及推动落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有战略性构想和创造性思维,具备带领学院持续发展、创建一流的能力。
3. 具有外国语言文学或相近学科的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从事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学、区域国别学、外语教育学等研究,学术成果丰硕,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学术影响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具有外国语大学(外国语学院)的院系或研究院管理经验,如曾在院(处)级领导、系(部、研究中心)主任等相关管理岗位任职,有知名高校院系或重点研究机构任主要领导经历或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
6. 聘任后全职到校工作,人事档案关系按规定转入成都理工大学。
福利待遇:
1. 按规定程序聘任为外国语学院院长,首任聘期4~5年(含试用期1年)。
2. 根据受聘岗位执行绩效工资待遇,若符合成都理工大学珠峰人才(拔尖人才及以上)引进条件和标准的,薪酬待遇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