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专业要求:中医外科学、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11.具有医师资格证。
12.年龄40周岁(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