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五)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专业要求:内科学(心血管病学、消化、呼吸方向)、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骨科学、运动医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
9.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
10.2025年能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规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