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专业技术A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B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招聘为东港区事业单位人员后自行辞职或解聘人员不得应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1.硕士及以上;
12.针灸推拿学专业;
1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规培的证明材料;
1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