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6月以后出生);
7.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6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0.眼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1.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