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从事专业方向科研工作。
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4)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所需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处分期的。
(4)报名人员不得申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的。
3.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依据上级部门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专业需求:眼科学、眼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类专业。
有关待遇:
1.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待遇一人一议。
2.按照郑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办理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