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面向国家、地方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组织制定实验室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吸引人才,构建创新研究团队,组织承担科技项目。
3.严格实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规范的工作制度,全面负责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4.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应聘条件:
1.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光电带隙材料以及相关领域专业背景,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和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3.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2名,二等奖第1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近五年)及其他具有特殊贡献的杰出人才等优先考虑。
4.首次聘任时一般不超过55岁。
聘期待遇:
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关政策提供良好工作条件,相应待遇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具体情况“一人一议”。聘期五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