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术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取得或按期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硕士与博士专业应当相近或符合交叉学科需要,博士学科方向与招聘需求相符。
4.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应聘教师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曾入选或依托我校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领军以上层次等同类人才项目者,不作年龄限制。
相关待遇:
1.省级待遇
应届博士毕业生、新出站的博士后,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拔尖人才,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金;往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引进拔尖人才;特别优秀人才可优先推荐评选杰出、领军人才,入选后由省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100万元奖金。
2.校级待遇
学校根据引进博士教育背景、业绩成果、科研潜力等情况,将博士划分为A+、A、A-、B+、B、B-六类,分类确定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薪酬待遇、住房保障、配偶就业、职业发展等支持措施。
专业要求:
1.(0710)生物学、(1007)药学、(1008)中药学(中药药剂、民族医药方向)、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自设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