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类型:
1.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2.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和文职人员。
3.临床型博士后:面向参加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博士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3年(含)以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博士申请入站。
(3)申请人必须全脱产入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成果要求
近5年代表作成果(第—/通讯作者)包含下列条件之—:
(1)A类博士后: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且IF≥10.0;或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2篇,且累计IF≥15.0。
(2)B类博士后: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且单篇IF≥5.0;或JCR分区Q3区及以上论著2篇,且累计IF≥8.0。
(3)C类博士后:在JCR分区Q3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发表SCI学术论著2篇,且单篇≥2分;或CSCD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3篇。
福利待遇:
1.A类博士后
(1)基本年薪:52.2万元起
(2)安家费:10万元或者30万元
(3)科研启动金:科研启动金30万元,最高可至100万元
2.B类博士后
(1)基本年薪:37.6万元起
(2)安家费:6万元
(3)科研启动金:科研启动金10万元或者30万元,最高可至100万元
3.C类博士后
(1)基本年薪:33.6万元起
(2)安家费:3万元
(3)科研启动金:可申请科研启动金
其他待遇
1.出站奖励绩效
根据出站成果,文章和成果绩效最高可超100万元
2.叠加项目资助经费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除享受基本年薪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随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将获得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国家资助期为2年。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重庆市人社局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香江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项目
重庆市人社局资助30万/两年,15万/年。
3.住房保障
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或发放租房补助(2000元/月或2500元/月)。
4.出站留用
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出站优先留院工作,达到条件的给予科研启动金50或100万元;符合政策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或者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优先按照医院特聘专家或特需人才引进。
5.其它保障
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子女就读医院幼儿园,免收取保教费;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1次,本人及家属享受本院就医绿色通道。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