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原则上首次入站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获得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年,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予以优先考虑。
5.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包括在职脱产)。
6.近3年需以第一作者在相关领域发表中国科学院一区 SCI 论文不少于1篇。
支持政策:
1.原则上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执行年薪30万元/年(人民币,税前,含公积金)。
2.在站期间取得突出业绩或高水平科研成果,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科研绩效奖励。
3.博士后入站后可享受医院提供的住房补贴,最长3年。
4.博士后职称申报按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执行。
5.博士后出站后,达到医院公开招聘或高层次人才要求条件的,医院按相关规定优先聘用。
6.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