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高中起点本科及以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5岁,在三级综合及以上等级医院工作,具备一定的科室管理能力,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职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优先,特别优秀者或研究生导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8.其他条件:2025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23、2024年)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按照应届毕业生要求,须在2025年9月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年龄说明:年龄不超过30岁是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各类招聘录用后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薪资待遇:
根据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岗位人才引进办法(暂行)》的文件精神,对认定的“岗位人才”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工作和生活补贴一年一补,连续补三年。
2.购房补贴在人才来我院工作签订5-8年期劳动合同,且在我市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义新购置房产后一次性发放。
3.高学历人才引进待遇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作和生活补贴4000元/月、购房补贴20万元;本硕均为双一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和生活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3万元。
4.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待遇标准:正高级职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1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4000元/月,购房补贴10万元;
5.另外说明:人才引进待遇政策严格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