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公司相关工作安排。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6.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年龄均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计算依据。
7.符合成黔集团回避制度规定。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或成黔集团组织的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8)构成任职回避的应聘者。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9.从省外引进,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研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件以上,或具有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总监、重大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研发工作经历。
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在公司当年税前薪酬不低于80万元。
2.引进的人才符合《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中人才标准,按有关规定在住房、落户、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
3.引进的人才符合《贵州省“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由成黔集团统一办理并发放“省(市)级‘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4.引进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后,按照《贵州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激励政策进行激励。
5.引进的人才符合贵州省人才“蓄水池”政策要求的,由成黔集团统一向贵州省重点产业人才“蓄水池”办公室申请办理。
6.引进人才根据录用岗位,可享受成黔集团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应的职级待遇。
7.上述所有待遇为要约邀请,以最终签订合同、成黔集团相关制度所载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