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333工程一、二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二)、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获国家优秀青年基金、中国青年科技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双创人才、省社科英才、省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教学名师、江苏特聘教授、省特殊贡献专家等,以及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福利待遇:
1.专业领军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
2.引进后待遇按事业单位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也可选择年薪制,具体年薪实行“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