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具有耐心、细心的品质。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往届均可。
待遇:
1.一经聘用,医院就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薪酬待遇按医院的规定办理。
3.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年假。
招聘要求:
1.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2.硕士及以上。
3.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工作地点:定岗在花都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