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出站博士后。
3.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学校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5.其他相关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如有应聘意向,可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相关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
2.博士研究生成长平台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甘肃省陇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工匠之师”培育计划;职教名师引领工程。
3.博士研究生专项待遇
(1)学校分层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2)学校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享受甘肃省发放的人才安家补贴,另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政策、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金融服务、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4)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直接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专业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