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别:
1.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在学科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成果,能够引领相关专业进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行列。
2.拔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学术水平达到省级各类人才标准。具体需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文件中C、D、E类人才的相关认定要求。
3.博士
国内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
专业需求:
1.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材料与化工、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2.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技术与科学、网络与信息安全、集成电路;
3.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智能制造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
4.基础医学、护理专业、老年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引进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
3.敬业爱岗,能够全职投入工作。
4.持有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年龄在65周岁以下,博士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
1.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