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3日至2007年6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或应聘我院急需紧缺的中亚研究岗位专业方向为中亚研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至2007年6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