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志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相关专业学科。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次人才引进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
5.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并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毕业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待遇:
除执行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教学科研资助等激励政策外,享受六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