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岗位要求: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软件工程、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审计。
9.年龄要求: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或者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或者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50周岁及以下。
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兑现人才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