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
2.近5年内,有主持省部级项目经历,或在成果转让、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且在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有影响力的较高水平成果。
3.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公开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等,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具有较好业绩,可不受上述项目限制。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具有海外、企业背景、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专业要求:
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