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1.理论教师
(1)学历学位:博士
(2)学科:0808电气工程
(3)学科专业方向: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2.理论教师
(1)学历学位:博士
(2)学科: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学科专业方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3.理论教师
(1)学历学位:博士
(2)学科: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3)学科专业方向: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4.实验教师
(1)学历学位:硕士
(2)学科: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3)学科专业方向: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及其他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定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毕业生。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后或具有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9.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且经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博士学位。
10.综合素质好,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支持政策:
1.按事业编制聘用,根据业绩成果综合评价分类(I、II、III三类),享受相应类别的优厚人才引进与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申请科研资助基金。
2.学校根据需要提供过渡住房,协助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3.博士到岗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后,根据科研业绩、学科专业等综合评价,享受相应待遇。
4.博士来校工作满一年,达到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入选学校“卓越人才”支持工程计划,享受相应奖励性绩效。
5.博士入职后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认定讲师,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校聘高级职称。
6.博士进校后鼓励加入科研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
7.专任教师来校工作后按照学校政策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与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还可申请由湖南省及湘潭市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认定为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的,可按《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试行)》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针对院系战略布局或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可一事一议,以“绿色通道”快速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