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对学科发展具有战略性构想,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重要贡献,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社会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2.主要包括国家第二层面人文社科领域各类人才、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基地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获得者、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携带整体团队加盟者优先。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1)年薪:100万起。
(2)住房补贴:提供13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3)科研启动经费:100万。
2.特殊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
3.在校工作满十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4.符合“国家级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福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给予支持推荐申报,入选后可叠加享受相应待遇。
5.生活无忧:
(1)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办理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人才随迁配偶可根据学历、专业情况,协商酌情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协调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3)提供教工餐厅免费用餐,五条线路校车由福州市区至学校定时往返接送。
(4)根据工作年限发放校龄津贴,享受年度生日礼金,国家重大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
(5)提供教职工体检、暑期交流考察、校内健身房免费使用及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