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I 类人才
(1)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2)数学、统计学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3)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4)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5)生物与医药、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5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A1级1篇,A2级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6)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理学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5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A2级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C1级论文3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8)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体育学、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C1级论文3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9)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B级论文2篇,或C1级论文4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10)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
• 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及以上项目1项;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B级论文2篇,或C1级论文4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2.II 类人才
(1)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1.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A2级论文2篇;
2.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2)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与医药、药学、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理学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及以上论文4篇,其中A1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A2级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体育学、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
• 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C1级及以上论文2篇;
• 经学校认定获得以上相当水平的其他学术成果。
3.III 类人才
(1)A 类
应聘到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岗位,业绩成果达不到I类人才、II类人才条件要求的优秀博士。
(2)B 类
应聘到管理、教辅等岗位,业绩成果达不到I类人才、II类人才、III类人才A类要求的优秀博士。
引进待遇:
1.I 类人才
(1)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安家费:70万元;
•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2)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 安家费:70万元;
•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生物与医药、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
• 安家费:50万元;
•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4)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理学
• 安家费:50万元;
•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体育学、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
• 安家费:60万元;
•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6)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
• 安家费:40万元;
•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2. II 类人才
(1)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安家费:40万元;
• 科研启动费:15万元。
(2)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与医药、药学、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理学
• 安家费:30万元;
• 科研启动费:15万元。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体育学、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中国史、世界史、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
• 安家费:35万元;
• 科研启动费:15万元。
3. III 类人才
(1)A 类
• 安家费:10万元;
•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 入职后,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追加科研启动费10万元。
(2)B类
•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3.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与营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