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从事以下相关方向的应用技术开发兼顾应用基础研究,但不局限于:
(1)生物质炼制为肥料、饲料、可降解材料、燃料、化学品;
(2)有机废弃物(固、液、气)的增值、减量及资源化再利用;
(3)全生物降解材料的制备及其使用后高效快速生物降解;
(4)医用、兽用、农用复合微生物制剂的开发;
(5)基因工程重组菌的构建及用于高效生物催化过程开发;
(6)特种功能蛋白质的分离、纯化、鉴定、表达和功能开发。
专业领域:
1.生物工程、生物化工、植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技术、环境生物技术、酶工程、代谢工程、发酵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人才引进类型及条件:
1.省科学院“百人计划”人才
(1)百人计划”B类人才
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的人才,或具有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或担任海内外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等职位的高级研发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 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人才入选者;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jiang学者”;
• “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省级人才计划(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 省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或银奖第一发明人;
• 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
(2)“百人计划”C类人才
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拥有正式科研职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上职务,或相当于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人才计划(工程)项目入选者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在《Science》、《Nature》、《CELL》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一区或者在本专业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6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 作为主要执笔人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3项,或发布省级规划等咨询报告3篇及以上;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2篇及以上入选ESI高被引论文;
• 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才。
(3)“百人计划”D类人才
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或具有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学习经历并完成至少一期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或工程化领域紧缺人才,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顶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中科院一区论文不少于2篇);
•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
(4)“百人计划”特别引进人才
省科学院根据总体发展规划,针对新建学科领域、新建机构,面向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由院定向组织实施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2.“特别引进”人才
由省科学院根据总体发展规划,针对新建学科、新建机构、急需学科等领域,面向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战略管理人才等,特别组织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3.省科学院“千名博士(后)计划”人才
毕业于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薪酬待遇:
1.广东省科学院百人计划人才
(1)薪酬(税前):B类50万元/年起,C类35万元/年起,D类28万元/年起
(2)B类科研启动费、生活补贴面议;C类获得广东省科学院人才计划支持的,科研启动费、生活补贴不少于280万元;D类获得广东省科学院人才计划支持的,科研启动费、生活补贴不少于150万元。
2.“百人计划”特别引进人才
(1)薪酬待遇结合实际情况面议
3.“千名博士(后)计划”人才
(1)薪酬(税前):20万元/年起
(2)获得广东省科学院人才计划支持的,科研启动费、补贴20万元起。